| 自治区督查组肯定百色市肉品生产和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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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4 17:46 文章来源:百色市屠宰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卫生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印发的《广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方案》(桂商运发〔2009〕1号)要求,由自治区商务厅组织自治区质监局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参加的自治区肉品生产和流通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小组,在我市商务局、工商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陪同下,于2009年4月23—24日对我市肉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别抽查了百色市中心城区和田阳县及其该县百育镇在肉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肉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一、4月23日下午督查组先后检查了我市城区的城西生猪定点屠宰场,桂林老膳坊、金都兰园酒家。
在城西屠宰场,督查组认真检查了屠宰企业生猪购进数量、生猪产地检疫检验标识,查看销售记录台帐、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台帐、肉品生产出场是否具备“二证二章”质量标识等情况。经检查,城西屠宰场购销台帐记录完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完备;肉品出场不仅具备“二证二章”质量标识,而且还具备定点场“肉品出场证”。
在检查餐饮单位桂林老膳坊、金都兰园酒家时,督查组认真检查了两餐饮单位采购生猪等肉品索证索票和购进记录情况。经检查,桂林老膳坊在肉品购进没有及时完全记录外,兰园酒店的肉品购进索证索票手续完备、购进记录完整。
二、4月24日上午督查组对我市的向阳农贸市场抽查2个肉品经营摊点。主要检查肉品销售应具备的“二证”(动监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检验合格证)以及应具备的“二章”(动监部门盖于屠宰产品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对生产肉品验讫的合格印章,简称“两证两章”)质量标识情况。经检查,2个肉品经营摊点销售肉品不仅都具备了“两证两章”质量标识,而且还具备了肉品生产企业出具的“肉品出场证”等索证索票管理证章。
三、4月24日上午,督查组深入到还对我市的田阳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该县百育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百育镇农贸市场肉品销售等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县两级定点屠宰场的购销台帐记录完备、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完整,肉品出场具备“二证二章”质量标识;抽查该县百育镇农贸市场2个肉品销售摊点的肉品具备“二证二章”质量标识。
自治区督查组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餐饮单位以及农贸市场肉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后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在督查情况反馈交流时,督查组对我市抓源头重实效,加强肉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我市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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